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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青年教师 助教工作的通知


电院教师:

需要参加助教制的老师,请于3月15日前将《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青年教师助教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至:linzili@xidian.edu.cn  谢谢!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2020年3月12日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青年教师助教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青年教师助教制度实施细则》(西电教〔2013〕167号)精神,培养青年教师的教学基本功,规范青年教师的教学行为,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提高业务水平与教学能力,现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青年教师助教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新入职教师(无高校教学工作经历者)均应纳入青年教师助教制的培养对象。

二、助教职责及考核方式

1.助教工作一般为2个学期,每学期承担1门课程(不低于32学时,含实验课)的指导工作。

2.助教教师应按照助教岗位职责完成教辅工作。全程听课学习教学方法,掌握教学平台的使用技巧,协助主讲教师在学在西电平台建设课程资源,并在教学平台上完成辅导答疑、作业批改、习题测试等,加入课程管理群及时统计教学数据和学生反馈信息,做好教学实时记录,协助教师优化教学策略,认真填写《助教工作记录》。

3.学校将委派专家对青年教师助教工作进行抽查,抽查1次不在岗不能评为优秀,抽查2次不在岗视为不合格。学期末,助教教师向所在单位提交《助教工作记录》,材料提交前须经指导教师签字认可。学校统一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予以通报。原则上学期初未申报参加助教的教师,期末将不予以审核。

三、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师德高尚,教学理念先进,教学质量优秀。

2.指导教师应制定具体的培养计划,认真指导青年教师,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

四、其他事宜

1.各单位须按照相关要求,明确指导教师岗位职责,选派优秀指导教师。

2.各单位须加强助教教师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助教请假须至少提前1天经主讲教师和所在学院同意后上报本科生院备案。指导教师因故停课、调课等情况,助教须及时上报本科生院。

3.各单位于3月16日(周一)上午12:00前,将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青年教师助教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报本科生院,纸质版提交时间正式开学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吕锦程

邮  箱:jclv@xidian.edu.cn

电  话:15129881909

 

附件1: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青年教师助教信息汇总表

附件2:助教工作记录

 

本科生院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