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部署和《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关于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西电人【2023】16号)文件安排,现将2023年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丁金闪、杨光暐
副组长:梁继民、刘建锋、曹静、李龙
(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监督工作组
组 长:杨光暐
副组长:刘建锋
成 员:刘昕雨、杜兰、傅光、张小苗
(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
组 长: 丁金闪
成 员: 不少于11人(校外评委不少于1/3)
(四)专业技术职务审核组
组 长:丁金闪
副组长:刘建锋、曹静
组 员:徐青、张严锋、韩冰、翟会清、董春曦、全英汇、楼顺天、李龙、周佳社、郑喆坤、苏洪涛、李延平、刘淑芳、李洁、李林、汤建龙、袁晓光、赵勋旺、汪璐、方心、王翰儒、刘昕雨、段小乐、陈家聿、卢若云
二、评审组织与实施
(一)负责所有申报者的资格审核。
(二)组织推荐评审一般教师系列。
(三)成立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负责教师相关系列职称推荐评审工作。院评审组应不少于11人,其中校外评委不少于1/3,评委原则上应从人事人才评审专家库抽取,若入库专家不能适时组成评审组时,选择本领域具有较高声誉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参加。学院院长应作为固定评委并主持评审会议,学院党委书记如未被抽做评委时应列席会议,对人才评价过程进行监督。学院推荐评审结果须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投票数超过2/3者方可推荐至学校/学部进行评审。
(四)组织同行专家,评议申报教师相关系列的副高职称。
(五)学院推荐评审环节中,当申报人数与指标等额时,则由学校组织评审。
三、网上材料审核
专业技术职务审核组成员按照分工对申报材料(包括附件材料)进行逐条审核,未通过审核的内容,提醒申报者及时对所填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核。所有内容均通过审核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技术职务审核组成员分工
审核事项 |
审核人 |
所在系所/党支部对申报人的评价 |
徐青、苏洪涛 |
所在系所/党支部对申报人的评价 |
张严锋、刘英 |
所在系所/党支部对申报人的评价 |
韩冰、李洁、李林 |
所在系所/党支部对申报人的评价 |
翟会清、刘淑芳 |
所在系所/党支部对申报人的评价 |
董春曦、汤建龙 |
所在系所/党支部对申报人的评价 |
全英汇、袁晓光 |
所在系所/党支部对申报人的评价 |
李龙 |
所在系所/党支部对申报人的评价 |
周佳社 |
所在党支部对申报人的评价 |
赵勋旺 |
所在系所/党支部对申报人的评价 |
郑喆坤、刘昕雨 |
机关/党支部对申报人的评价 |
汪璐、刘昕雨 |
师德师风考核结果 |
杨光暐 |
学院审核意/见年度考核结果/单位推荐 |
丁金闪 |
科研材科审核 |
王翰儒 |
教学材料审核 |
方心、卢若云 |
人事材料审核 |
汪璐、段小乐 |
国际化材料审核 |
陈家聿 |
四、评审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5月8日~5月26日 个人申报
(二)5月10日~6月4日 数据审核
(三)6月4日~6月10日 将《审核表》交至学院办公室226,同时在申报系统完成在线缴费
(四)6月5日~6月19日 同行专家评议、材料公示及复审
(五)6月20日~6月30日 学院组织推荐评审、公示
学院组织一般教师系列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并对推荐排序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提出实名异议的,由所在单位组织调查并形成意见。
(六)7月1日~7月17日 学校/学部组织评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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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