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下学期青年教师助教工作的通知
电院教师:
需要参加助教制的老师,请于9月13日前将2018年下学期青年教师助教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至:linzili@xidian.edu.cn,谢谢!
电院
2018年9月6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青年教师助教制度实施细则》(西电教〔2013〕167号)精神,培养青年教师的教学基本功,规范青年教师的教学行为,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提高业务水平与教学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下学期青年教师助教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新入职教师(无高校教学工作经历者)均应纳入青年教师助教制的培养对象。
二、助教职责及考核方式
1.助教工作一般为两个学期,每学期承担不低于16学时的一门课程(含实验课)指导工作。
2.助教教师应全程听课,学习教学方法和技巧,做好教学实时记录,协助主讲教师建设MOOC课程,认真填写《助教工作记录》,同时撰写《课程教案》,按照助教岗位职责完成教辅工作。
3.助教教师应积极参与本科生导学团队,认真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4.学校将委派专家对青年教师助教工作进行抽查,抽查一次不在岗不能评为优秀,抽查两次不在岗视为不合格。助教请假须经主讲教师和所在学院同意后上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学期第18周,助教教师向学院提交《助教工作记录》和《课程教案》,学校统一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予以通报。原则上学期初未申报参加助教的教师,期末将不予以审核。
三、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师德高尚,教学理念先进,教学质量优秀。
2.指导教师应制定具体的培养计划,认真指导青年教师,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
四、其他事宜
1.请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明确指导教师岗位职责,选派优秀指导教师,并将指导教师及其课程信息发布至学院网站,供青年助教教师查看及选择。
2.学校希望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明确助教教师岗位职责,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控,促使青年教师尽快提高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
3.请各学院于9月14日前,将2018年下学期青年教师助教信息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联系人:张志波,邮箱:zbzhang@ xidian.edu.cn ,电话:81891792。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