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第五届“校长杯”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电院参赛的学生:
已在网络报名参赛的同学,请参赛团队在系统报名的同时提交电子版项目介绍PPT(可参考互联网+大赛校赛手册第24页)(可附视频等其他材料)、《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院报名汇总表》(附件2)(文件名:电院+年级+姓名)发至linzili@xidian.edu.cn
截止日期:2019年5月17日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2019年4月2日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精神,我校决定举办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第五届“校长杯”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就有关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背景
本次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浙江大学和杭州市人民政府承办。
本届大赛的主题是:追逐梦想拼搏奋进永向前 勇立潮头敢闯会创铸华章。
二、组织“校长杯”创新创业大赛的意义
学校组织“校长杯”创新创业大赛,旨在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要求,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
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效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此次竞赛取得圆满成功,学校成立竞赛领导小组:
组 长:石光明
副组长:肖 嵩 刘丰雷 姬红兵 张进成 傅 超
成 员:周燕来 秦 荣 肖 刚 张玉振 赵 静
曹 辉 王华林 沈 强 顾华玺 邓 成
苗启广 李团结 周慧鑫 王益锋 杨有龙
马得林 马 刚 马晓华 梁继民 王 海
施建章 杨 超 贾钢涛 董伟生 李 波
容 岚 张宇鹏 朱 伟 刘文博 樊 稳
杨 震 王林雪 赵岩松 尹 鹏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邀请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校赛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工作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负责校赛组织工作。
四、主赛道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要求
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学校结合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组织本校“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做好需求对接、培训、宣传等工作。组织学校各专业大学生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形象中国小分队”“政策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社区治理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5.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的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六、参赛流程
(一)网络报名: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4月5日,截止时间为5月17日。各学院报名项目数量分配见附件1(各书院学生按专业所在学院报名)。
(二)材料提交:
参赛团队在系统报名的同时需在各学院(系)、单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交电子版项目介绍PPT(可附视频等其他材料),所有电子版材料需打包放置于同一文件夹下。
各学院、单位填写《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院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项目提交学院后,学院以“序号+项目名称”为规则对项目材料文件夹命名。
学院报名汇总表填写完毕后,由院(系)、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同项目计划书(电子版,现场拷贝)于5月17日前提交至竞赛工作办公室。学校将以学院提交的报名汇总表(纸质版)作为学院最终报名数量的依据。
(三)竞赛阶段:
学校将于6月上旬组织竞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评审方案如下:
1.第一轮:材料评审
竞赛专家组根据各项目组在报名系统中所提供的项目材料进行评比打分,评选出前20%的参赛队进入第二轮比赛。
2.第二轮:现场答辩
要求参赛队伍进行现场答辩,展示项目有关内容,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展示产品实物。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四)评奖推优:
竞赛设金、银、铜奖,其中:金奖项目约占总项目数5%,银奖项目约占总项目数15%,铜奖项目约占总项目数25%。具体奖项数以评选结果为准。学校将择优推荐参加陕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七、竞赛工作要求
1.各学院作为竞赛主体单位,要成立“互联网+”竞赛工作小组,广泛动员、精心组织,落实人员及责任,确保学院的组织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2.各学院要发挥学科优势、人才培养优势及特色,以竞赛为抓手,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培育创新创业项目,推进全体在校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其项目充分参赛。
3.各学院要结合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积极开展本学院“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推进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学生及其项目充分参赛。
4.相关部门要密切与学院配合,积极协调,形成“产、学、研”一体化协同机制,推进教师科转项目参赛,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5.加强校内外沟通,发挥广大校友的力量,深入推进竞赛组织工作,定期组织项目强化训练,促进优秀项目的涌现。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组织报名、优化项目,争取优异成绩。
八、奖励政策
对获奖学生及单位,学校将参照《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大学生学科竞赛成绩优胜者表彰奖励办法》(西电教〔2013〕261号)及《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关于“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优秀组织及个人奖励评选细则》(西电教〔2018〕24号)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九、联系方式
竞赛办公室:星火众创空间(大学生活动中心)II区104
联系人:刘 毅
电 话:029-81891310
邮 箱:cxcy@xidian.edu.cn
校赛QQ群:492947633
附件: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2019年3月21日